4.4.1 金属热喷涂保护系统包括金属喷涂层和封闭剂或封闭涂料,复合保护系统还包括涂装涂料。
4.2.2 金属热喷涂方法可采用气喷涂或电喷涂法。喷涂操作应符合GB11375《热喷涂操作安全》的有关规定。
4.4.3 采用金属热喷涂的钢结构表面,必须进行喷(抛)射处理,其表面清洁度应符合4.2.4条的规定,表面粗糙度应满足4.2.5条的要求。
4.4.4 金属热喷涂材料一般有铝、锌、铝合金(包括铝镁合金、Ac铝或其他铝稀土合金)或锌合金。热喷涂金属丝应光洁、无锈、无油、无折痕,一般选用的金属丝直径为2.00mm或3.0 mm。
4.4.5 喷涂用金属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锌应符合GB470规定的Zn-1质量要求,Zn≥99.99%:
铝应符合GB3190中规定的L2的质量要求,Al≥99.5%;
锌合金中锌的成分应符合GB470中Zn-1的质量要求,即Zn≥99.99%,铝的成分应符合GB3190中L2的质量要求,即Al≥99.5%。
锌铝合金的成分组成为锌85%~87%,铝13%~15%,常用的锌铝合金是85%Zn,15%Al。
铝镁合金的含镁量为4.8%~5.5%,其余为铝。合金中金属元素的含量允许偏差量为规定值的±1%。
Ac铝为铝稀土中的铝硒合金,其中硒的含量为0.1%~0.3%,其余为铝。
4.4.6 当采用合金为喷涂材料时,合金成分的标记方法应符合GB/T9793《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 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的规定。
4.4.7 采用金属热喷涂层的钢结构件,应与未喷涂构件电绝缘或对未喷涂部位实施阴极保护,以避免热喷涂层过早溶解破坏。
4.4.8 海港工程钢结构所用的金属热喷涂层必须采用封闭剂和封闭涂料进行封孔处理,封闭后为美观或延长涂层系统的保护寿命,宜选用适当的防腐涂料进行涂装。封闭剂应具有较低的粘度,易渗入到金属涂层的孔隙中,并与金属涂层具有良好的相容性。涂装涂料应与金属涂层和封闭剂有相容性并对所处环境有良好的耐蚀性。金属热喷涂常用的封闭剂、封闭涂料和涂装涂料可参见附录B表B1。
4.4.9 金属热喷涂材料、涂层系统和涂层的厚度应根据钢结构所处的环境部位、维护和使用要求确定。海港工程钢结构各典型部位的金属喷涂系统可参照表4.4.9-1至表4.4.9-2选定。但应注意表4.4.9-1至表4.4.9-2仅就环境条件和保护年限要求对热喷涂层系统的配套和最小局部厚度提出的一般要求,在防腐蚀设计中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1) 海港工程钢结构的热喷涂材料宜选用铝、铝合金或锌合金;
(2) 海港工程钢结构的涂层系统应带有封闭并选用封闭加涂装涂料的配套;
(3) 应根据环境的腐蚀性和维护管理需要增加金属涂层的厚度。